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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滇对口帮扶整乡推进木央镇大坪村委会青岗堡苗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12-26  编辑:Admin  阅读:143

项目编号:FNZYJYCG201612-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采[2014]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富宁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我公司受富宁县木央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沪滇对口帮扶整乡推进木央镇大坪村委会青岗堡苗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富宁县

3.采购预算金额:199.569669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磋商内容:村内主干道、入户路、文化墙、民族舞台、入口标识、挡墙、球场、公厕。(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3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二个以上(含二个)工程(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员及其以上执业资格,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6)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磋商申请人如是云南省外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8)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具时间须为有效期内)。

(9)磋商申请人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还没有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③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及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者,请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文新大道七幢一单元2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证件(需证企相符)及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入滇备证书或入滇登记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2013年以来完成二个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获取文件的请求。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4.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 1月10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只接受公号转账,不接受现金及个人转存,凡是使用现金及个人转存的,视为无效保证金,禁止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 1677 5360 5100 5241-0080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富宁县政务网站》、《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县木央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文新大道七幢一单元202室

联系人:陆伟、黄春玲

联系电话:0876-2129187

传真:0876-2129187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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